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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婦女禁用十藥物

2012-03-08 12:53 閱讀:2265 來源:愛愛醫(yī) 責任編輯:潘樂樂
[導讀] 妊娠婦女禁用或慎用以下十藥物: (1)反應停(肽胺**酮);可引起無肢癥、短肢畸形、無耳癥、無眼癥、缺腎、**閉鎖及心臟畸形。 (2)抗腫瘤藥物;烷化劑、抗代謝劑、抗癌藥、抗生素等均可引起流產(chǎn)、死胎或胎兒畸形。 (3)己烯雌酚:可致**腺病或生

    妊娠婦女禁用或慎用以下十藥物:

    (1)反應停(肽胺哌啶酮);可引起無肢癥、短肢畸形、無耳癥、無眼癥、缺腎、肛門閉鎖及心臟畸形。

    (2)抗腫瘤藥物;烷化劑、抗代謝劑、抗癌藥、抗生素等均可引起流產(chǎn)、死胎或胎兒畸形。

    (3)己烯雌酚:可致陰道腺病或生殖器先天畸形。

    (4)雄激素:可引起女性胎兒男性化,如陰蒂肥大及陰唇融合等。

    (5)腎上腺皮質(zhì)激素:可引腭裂畸形。

    (6)四環(huán)素,對鈣鹽有親和力,可抑制骨骼生長,導致乳齒黃染。

    (7)鏈霉素:可引起新生兒聽力障礙。

    (8)氯霉素:引起新生兒“灰色綜合征”并抑制新生兒造血功能。

    (9)硫氧嘧啶或他巴唑:抑制胎兒甲狀腺素的合成,造成新生兒甲狀腺功能減退。

    (10)雙香豆素及華法令:可引起胎兒死亡和腦出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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