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頁 > 肝病科醫(yī)學進展 > [APASL 2015]王貴強教授:東西融合之都,肝病治療之爭
2015年APASL的主題是“肝病新視角:從東方到西方”.圍繞該主題,大會主辦方特別安排了兩場特邀報告,探討肝病臨床實踐中值得關注的問題。我們就報告主要內(nèi)容,對北京大學第一醫(yī)院王貴強教授進行了采訪。
熱點1:HBV陽性且ALT正?;颊呤欠駪邮苤委??
王貴強教授:香港的廖家杰(GeorgeKKLau)教授首先討論了丙氨酸氨基轉(zhuǎn)移酶(ALT)正常的乙肝病毒(HBV)感染人群是否需要治療的問題。實際上,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,但一直也沒有定論,確實值得大家關注。
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,ALT并不能百分之百反應肝炎活動度,ALT正常的人群并不意味著沒有炎癥壞死和纖維化進展,有患者在接受肝活檢后有明確的炎癥和/或纖維化,需要接受抗病毒治療。
廖教授首先討論了ALT正常值的定義,與歐美國家提到的男性<30IU/L,女性<19IU/L的標準相比,亞太地區(qū)還是以40IU/L作為正常值標準更為合適。關于正常值范圍,目前我國檢驗學會給出的結果是<40IU/L,尚需進一步研究明確。此外,對于個體而言,自身的ALT動態(tài)變化對疾病進展的判斷更有價值,例如12IU/L和38IU/L都屬正常范圍,但實際意義卻不同。
廖教授對持續(xù)ALT正常(PNALT)的定義進行了解讀,即在固定的間隔時間(至少2個月)中3次檢查均在檢測下限。
此次APASL公布的慢性乙肝亞太指南中將原來的“非活動攜帶者”修改為“低**慢性HBV感染(LRCHB)”,廖教授對此進行了介紹,其定義為: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陽性、乙肝e抗原(HBeAg)陰性和乙肝e抗體(抗HBe)陽性,HBV DNA<2000IU/L,持續(xù)ALT正常,肝組織學無或輕度炎癥。
如何對待低**慢性HBV感染者?亞太指南不建議進行抗病毒治療。我國對這類患者的定義是HBV DNA<200IU/L(1000copies/ml),與亞太指南不同。由于低**HBsAg攜帶和HBeAg陰性慢性乙肝的鑒別比較困難,因此臨床醫(yī)生不能大意。實際上,HBeAg陰性的慢性乙肝人群其ALT常常不是大幅度增高,而是低水平的,所以此類患者需要更加重視ALT監(jiān)測和肝組織病理檢查,或進行無創(chuàng)性肝纖維化檢查。廖教授認為,HBV DNA的持續(xù)ALT正?;颊?,在臨床實踐中只需定期檢查,不需要治療。
我個人認為,這類人群應該做肝活檢或其他無創(chuàng)性肝纖維化診斷,結合起來決定是否需要治療。我國慢性乙肝防止指南也提到,對于40歲以上、有家族史,病毒載量和轉(zhuǎn)氨酶未達到治療標準的患者,也應該抗病毒治療;此外,40歲以上、ALT正常者也應行肝活檢以明確是否需要治療。
熱點2:是否應對無癥狀的輕度自身免疫性肝炎(AIH)患者實施治療?
王貴強教授:新加坡李教授(Guan-Huei Lee)的報告包括以下幾部分內(nèi)容。首先,健康志愿者中抗核抗體(ANA)≥1:40者比較常見,國外報告為30%左右,國內(nèi)報告約為6.7%.但是單純ANA陽性不能診斷自身免疫性肝病,一定要結合肝損害情況,或有病理改變等佐證支持。
其次,該報告重點討論了AIH患者的治療適應癥選擇,即ALT正常的AIH患者是否需要接受治療。對于這個話題確實存在爭議。在美國等國際相關指南中,AIH治療適應癥包括絕對適應癥和相對適應癥。絕對適應癥是ALT升高>5×正常值上限(ULN),免疫球蛋白(Ig)***平升高>2×ULN,組織學有小葉融合肝炎或嚴重橋接樣壞死病變等。而AIH的相對適應癥是否需要治療,目前沒有定論。換句話說,ANA正常的AIH患者實際不是相對適應癥人群,明確診斷AIH但ALT正常的人群是否接受治療尚無定論。
Lee教授重點討論了無癥狀輕度AIH患者的轉(zhuǎn)歸和治療策略。一些數(shù)據(jù)顯示,該類人群的整體預后還不錯。但亦有研究顯示,這類患者隨訪15年后發(fā)展至肝硬化的比例高達46%,隨訪10年的病死率為10%,提示所謂的無癥狀輕度AIH并非良性過程。我個人認為,明確診斷AIH且ALT輕度增高屬于相對適應癥,是需要接受治療的。此外,肝病患者普遍自我感覺正常,癥狀不能作為治療的指標。ALT正常的人群需要密切觀察,若其球蛋白和ANA水平很高,建議進行肝穿以明確患者是否有炎癥壞死和肝纖維化。
從臨床實踐來講,AIH患者還是需要積極干預的,并通過肝穿組織學來決定是否需要治療。這是由于免疫介導的疾病病情變化不是呈持續(xù)進展,而是呈階段性變化,如果不積極干預,患者可能突然進展至較嚴重階段,甚至是肝衰竭。
另外,AIH患者對激素治療應答非常好,我們的經(jīng)驗是**30mg非常安全,因此不要因過多顧慮激素副作用而影響治療決策。
Lee教授的報告結論認為,無癥狀AIH患者還是應該治療的。在治療決策中肝活檢病理學檢查非常重要,有條件的話要積極開展,無創(chuàng)肝纖維化診斷也是很重要的治療參考。
對于治療終點問題,Lee教授指出,在停止治療前進行肝組織學檢查是決定是否停藥的唯一指標。我個人同意他的觀點。由于AIH的停藥復發(fā)率高,需要足夠長的療程,對于有肝硬化的AIH患者,建議小劑量**長期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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